城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关于将城中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
低风险区的通告
为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遏制传播风险,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对城中区风险区进行如下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12月5日9时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南川西路84号院1号楼,长江路89号能源国际小区3号楼,饮马街31号院,文化街22号公安厅家属院9号楼1单元,东方明珠3号楼、4号楼,南川东路53号海星阳光小区3号楼。
调整后,我区将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市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城中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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