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22年,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7名(性别不限,由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代招),具体解释由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用人处(室)负责;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1名(只限男性),消防文员11名(性别不限),具体解释由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消防文员7名(具体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专业要求及工作地点详见附件1)。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11名(具体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专业要求及工作地点详见附件2)。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1名(具体工作单位、工作地点详见附件3)。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4月6日至2004年4月6日之间),对持有A1驾照资质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西宁市户籍(含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8、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消防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4月6日至2004年4月6日之间); 5、具有青海省户籍(含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6、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具备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学科专业; 7、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8、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其中身高、体重和文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9、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本市常住人口中招聘,不得跨市报考(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聘用后原则上分配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县(区)行政区域或报考单位工作,当相关县(区)行政区域或报考单位考核合格人数超出计划人数时,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报名登记表设有“是否服从调剂”选项,需要调剂时对选择服从调剂的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调剂补录。在招聘各个环节中,不遵守现场秩序者,在工作人员多次提醒、劝说下,仍不听劝阻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招聘对象填写《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见附件4、5)。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本市居住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退伍等材料的扫描件和1寸蓝底或白底相片(电子版)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后形成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西宁市招聘办公室电子邮箱(1931103377@qq.com)。邮箱报名为唯一报名方式,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每名招聘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单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9日18时至4月6日18时(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通过查验招聘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招聘对象户籍、居住地、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需向各县(区)报名点(各地报名点地址详见附件12)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对象如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取消其招聘资格。招聘对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考核及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招聘现场由工作人员书面告知招聘对象正式聘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非正常离职相关规定(招聘知情书见附件7),由招聘对象签字确认,并现场制发准考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准考证见附件8),在招聘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拒不签字者,取消报名资格。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必备材料 ①《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表中基本信息机打,签字部分手写、按手印);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本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开具能够正常取得毕业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并加盖公章); ④近期免冠证件照6张(1寸蓝底或白底);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⑤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⑥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四)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6),组织招聘对象进行测试。其中,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不设最高分值上限,设最低分值,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实行等次评定,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心理测试 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政治考察 市招聘办参照公务员政治考察要求,选派2名以上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到招聘对象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集中政治考察,主要考察招聘对象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由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加盖公章。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七)面试 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由市招聘办委托相关有命题资质的机构进行命题、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及交流沟通能力。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格检查。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市招聘办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市招聘办会同承检医院研究后,符合复检条件的,报经省招聘办备案,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聘用及入职培训 1、公示。在各考核项目均合格人员中,根据个人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本市考核合格人数小于计划招聘数时,由省招聘办从其他市(州)服从调剂的考核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充。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持有B2(含)以上等级驾驶证人员,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当直接聘用人员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以及符合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上述条件及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的单项用时进行排名,用时少者排名靠前。 2、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入职培训。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参加入职培训,培训期(试用期)6个月,总队统一组织在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根据公示的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依次补聘,补聘期为2个月。入职培训1个月内,开展体格检查复查与政治考察复审,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审复查合格的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期间,经个人申请退出、聘用单位审批同意的,按照有关规定退缴相关费用,取消今后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资格。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在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入职培训等环节,所有招聘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间距。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将在西宁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消防文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聘用后原则上分配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县(区)行政区域或报考单位工作,当相关县(区)行政区域或报考单位考核合格人数超出计划人数时,按照考生报考单位情况,视情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分配。报名登记表设有“是否服从调剂”选项,需要调剂时对选择服从调剂的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调剂补录。在招聘各个环节中,不遵守现场秩序者,在工作人员多次提醒、劝说下,仍不听劝阻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开考比例 1、网上报名。招聘对象填写《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见附件9、10)。连同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和1寸蓝底或白底相片(电子版)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消防文员))后形成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西宁市招聘办公室电子邮箱(1931103377@qq.com)。邮箱报名为唯一报名方式,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每名招聘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某一职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9日18时至4月6日18时(咨询受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