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优化我院人员结构,强化中医药人员的配备,为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员,决定面向西宁市(五区两县)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
3.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罚的,不得报考;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考试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同时提供学历的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